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querynum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nb-jinwei.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database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nb-jinwei.com/inc/func.php on line 1414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tmt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nb-jinwei.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3

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db::$Sql is deprecated in /www/wwwroot/nb-jinwei.com/inc/func.php on line 1454
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 户用光伏发展迎来新变化_媒体公告_乐鱼官网app登录入口-乐鱼体育下载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媒体公告

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 户用光伏发展迎来新变化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30 04:11:38

2025-01-30

2025年1月17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 ...

  2025年1月17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并于同日施行。11年前,2013年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新版管理办法和暂行办法相比,在分布式光伏的分类、上网模式、备案、开发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和新要求,顺应了分布式行业发展变化特点,鲜明的反应出了国家主要管理部门对于分布式光伏下一步规范、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思想。管理办法的出台,使得无论是开发企业、用电企业、电网企业还是农户居民都得到了一个清晰明确、符合市场情况的纲领性管理文件。本文针对管理办法的几项变化进行解读,分析其对分布式光伏尤其是户用光伏产生的影响以及意义。

  管理办法将分布式光伏分为4种类别,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同时规定了很多类型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场所、电压等级和装机容量上限。明确四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类型,顺应了行业发展变化特点,也为后续对不一样分布式项目实施更加精细化、针对性管理打下基础。

  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印发前已由自然人备案的(户用光伏项目),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仍按原备案项目类型管理”、“对于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明确以本办法印发之日起为时间节点,对户用光伏项目实行“新老划断”;同时也充分考虑到分布式项目备案、建设、并网的客观周期规律,管理办法发布之前备案但是还未并网投产的项目设置了3个多月的缓冲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者信心。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管理办法对4类分布式光伏做出了不同的上网模式要求,明确规定只有自然人户用和非自然人户用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全额上网。

  管理办法新增第34条,分布式光伏能够最终靠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新模式参与调度,同时在第27条中明确对集中汇流模式的鼓励。管理办法提及多项近年行业热点的新技术和新思路,代表国家层面鼓励分布式光伏在应用模式上的创新,进而更好的拓展分布式光伏消纳空间。

  在管理办法中分别对新建和存量项目明确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的有关要求,表明了国家主管部门对于提升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的总体要求是清晰明确的。同时,管理办法也要求电网企业明确“四可”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下一步,开发企业要和属地能源管理部门、电网企业做好沟通,做好存量项目的改造工作和新建项目的设计施工,提升分布式光伏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

  对于自然人户用光伏,由自然人本人自主选择备案方式,可由电网企业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

  对于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由投资主体进行备案。同时,明确非自然人项目不得假借自然人名义备案。

  为约束开发企业按规定备案,管理办法在第14条中要求,同一用地红线内,通过分期建设、不同投资主体分别开发等形式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新增与公共电网的连接点。

  此外,管理办法在第15条中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具体调整办法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确定”,在工商业取消全额上网的背景下,此条款也为大型工商业的上网模式和消纳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

  对于地方政府,管理办法要求引导理性投资、有序建设,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做好省级发展规模规划,组织并且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档立卡工作,指导电网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季度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及消纳情况,并做好预测分析。

  对于电网企业,管理办法要求其需配合承担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条件的落实或认定、电网接入与改造升级、调度能力优化、电量收购等工作,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并建立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和预警机制,同时公平无歧视地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投资企业的各类办事申请,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投资主体提供其需知的必要信息等。

  在目前各地区配电网接入分布式光伏的承载力不足导致红区蔓延的背景下,管理办法针对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强调了多项有关提升配电网承载力的措施,并明确了权责边界划分。近年来,国家各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多项涉及接网承载力提升的文件,表明国家已经注意到了“红区”因素已成为明显影响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对于开发企业,在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时,也应积极努力配合电网企业做好“四可”,合法合规进行开发建设。

  除上述核心条款之外,管理办法也对别的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做了阐述,包括改造升级、绿证核发等。

  2024年,行业内关于分布式光伏的各类流言猜测不断,国家能源局在此时出台的管理办法起到了一锤定音的效果,以正视听,给广大分布式光伏从业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整体看,国家下一步对于分布式行业的发展重心是解决消纳问题和逐步提升配电网承载能力,这两个问题也是目前分布式光伏行业的核心。作为从业者,我们该正视行业发展和变化,与属地能源管理部门和电网公司做好配合沟通,尽快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分布式光伏乃至整体光伏行业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贡献力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