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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重庆分布式新规工商业光伏自用比例30-40%超出不予结算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10:51:57

2025-06-25

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的《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再次把 ...

  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的《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再次把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你可能会问,这份新规到底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不妨跟我来逐步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份实施细则的重点内容。无疑,这是一个宏观政策,它的公布恰逢当前全球提倡绿色、低碳发展的背景。在这个全球变暖、环境污染的时代,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慢慢的变成为了我们的祖国能源转型的重要一环。重庆这个西南大城市,真的肩负起了推动绿色发展的使命。

  政策规定在公共机构等建筑物及附属场地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而对于工商业厂房这类建筑物,则规定比例提高至40%。这样的政策是不是很有力度?有了这个政策,企业在利用光伏发电的过程中,不仅能降低电费支出,还能热情参加到这场绿色革命中来,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这一些数据并不只是冰冷的数字,背后还有不少门道。假如慢慢的出现特殊情况,想要调整这个比例,那就必须得到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的确认。其实,这反映出政策在推进过程中会留有一定的灵活性,这一点在实践操作中无疑会给公司能够带来不少便利。

  提到管理,政策中还特别指出,对那些超出比例的自发自用电量,电网公司能够暂不结算。哇,听起来是否很神奇?这些超出比例的电量可以在次年补结,这对公司来说,简直就是一份保障!在电力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部分企业能得到这种宽松的政策,真的是给了他们一个缓冲的空间,让他们在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中更具战略灵活性。

  那么,对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这份政策又有哪些要求呢?政策明确建议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相较于以往的交易模式,这种自发自用的模式显得更为简洁明了。它让投资企业能够直接享受到发电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为环保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我不禁要问,这样的绿色环保模式,岂不是在为我们的子孙后代铺设更好的生活环境吗?

  不过,我想提示警醒我们注意的是,有关规定法律责任也是不可忽视的。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项目,投资主体必须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这就要求企业在追求技术升级的同时,不要忽视法律合规性。由此可见,这不仅是政策的落实,更是企业未来发展的良性保障!

  在全球积极推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背景下,重庆的这一政策犹如一缕春风,传递着光伏发电的新求和新希望。不仅实现了国家对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占比提升的要求,也将吸引到更多的投资目光。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期待慢慢的变多的家庭和企业加入到这场清洁能源的革命中,造福我们的未来!

  你怎么看待这一新政?我们共同期待这道光芒能够真正照亮美好的生活,推动重庆乃至全国的光伏行业发展,带来更多的绿色收益与清洁未来!看完这篇文章,你对光伏发电的认知又增加了些许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们的看法,或许你的观点能引发一阵热议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