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布式新政:公共组织工商业光伏自用不低于30%厂房工商业光伏自用不低于40%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2 01:32:002025-07-12
近来【光伏资讯】微信大众号(PV-info)了解到,近来,重庆市动力局发布关于寻求《重 ...
近来【光伏资讯】微信大众号(PV-info)了解到,近来,重庆市动力局发布关于寻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造办理细则(寻求意见稿)》。
其间说到,选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使用公共组织等建筑物及隶属场所建造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份额原则上不低于30%;使用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隶属场所建造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份额原则上不低于40%,特殊情况需由市级动力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承认。超出份额的上网电量,电网企业可暂不予结算;对暂不结算电量,可申请在次年可上网电量中予以补结,补结的电量计入当年可上网电量。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挑选悉数自发自用形式,特殊情况需由市级动力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承认;我市现货商场正式接连运转后,可选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形式参加现货商场,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份额原则上不低于40%。
文件还指出,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资主体应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签定货售电合同,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还应当在并网投产前与电网企业以及它调度组织签定《并网调度协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布式光伏发电豁免电力事务许可证。